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
《成都市农村房地产估价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
成房发[2009]148号
各区(市)县房产管理局,高新区规划建设局,各房地产估价机构:
为适应成都市农村房地产流转中价值评估的需要,规范农村房地产估价行为,我局根据成都市统筹城乡的相关规定,制定了《成都市农村房地产估价规范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成都市房产管理局
二00九年九月十日